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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智专题部署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时强调:让法律“走出”文本,把法的宣传工作做实、做活

发布时间:2022-09-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传贯彻实施工作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育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绍霞主持会议。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将于本月底召开该《规定》新闻发布会。

《规定》已于6月29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全文共5条、800字,是全省首部“小快灵”地方性法规。

为更好、更有效的宣传该法规,推动该法规的施行。市人大、市政府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系列宣传贯彻实施活动。届时,除了集中宣传、集中培训、召开新闻发布会外,还将开展联合执法、“第一张罚单”评选、典型案件曝光等活动。另外,2023年1月,还将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规定》执法检查。

李育智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涉及百姓民生,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武器,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让法律“走出”文本,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新闻媒体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的作用,把法的宣传工作做实、做活,让《规定》走进社区、走进群众身边。要解决好《规定》实施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为《规定》的有效实施打下坚实基础。要加强监督刚性,《规定》实施过程中推诿扯皮、明显推进不力的,要启动刚性监督手段。要以《规定》的实施为契机,推动我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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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育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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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绍霞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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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来源:谭明

编辑:贺潇

审核: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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