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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1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4月30日在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业委主任委员  谭徽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中旬以来,市人大农业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先蒙同志的带领下,就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情况开展了深入的调研。3月10日,专门听取了市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关于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对9个区县市下发了上报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通知。4月份,还组织相关部门先后赴石门、汉寿、西洞庭、安乡、鼎城进行了5次现场调研,实地察看大小水厂12个、召开座谈会5场、走访基层干部群众近100人次,广泛听取了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基本掌握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来年我市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要施政内容、重要民生工程,加大投入力度,扎实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解决了全市人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吃上自来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各级领导重视比较到位。2014年以来,市人民政府把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幸福常德”的一号工程,出台了《常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落实。区县市政府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水利部门牵头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顺利实施。石门县强化工作责任,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内容强力推进,精准解决了全县8.23万名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津市市高起点谋划推进,率先在全市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供水新格局。

2、城乡水源地保护比较到位。2017年市人大出台了《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各地严格执行我市自己制定的首部法规要求,建立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和水功能区每季度监测机制,加强了农村饮水水源的重点保护,依法划定沅澧两水和重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禁止在农村饮水水源地附近发展工业,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同时加大禽畜养殖排污整治力度,禁止在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网等形式的水产养殖活动,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从各地上报的检测结果看,以地表水为水源的水厂,除个别水厂偶尔存在一些指标超标外,基本上达到了国家饮用水标准。

3、农村自来水覆盖面比较到位。自2006年我市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制定规划、新建改建水厂、探索供水模式、加强运营监管、发动群众参与等措施,已连续10多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民生重点工作,持续加力推进。全市各级分三阶段累计投入资金达35.71亿元,建设集中供水工程431处、分散工程3.95万处,其中供水规模在百吨千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420处,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73%,基本解决了全市515万农村人口饮用自来水问题。安乡县是财政收入较困难的县,这些年多渠道筹措资金6.6亿元,新建了3个大水厂和22处农村小水厂及县城自来水延管工程,让全县163个行政村(居)100%通上自来水,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8%,实现了农村自来水全覆盖。

二、主要问题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虽然基本实现了城乡自来水全覆盖,但在真正解决大部分群众的健康用水、常态用水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供水能力亟待提高。由于设计建设标准偏低,农村水厂“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严重。我市大部分农村水厂是按人均用水定额60~80升/每人每天的设计标准建设,大幅度低于150升/每人每天的城市供水标准。造成部分水厂在用水高峰期就会出现水量不足、水压偏低甚至停水现象,山区水厂遇到干旱年份缺水尤为突出。据统计,目前全市存在供水不正常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共有285处,占比为66.13%,其中存在管网末端水量水压不足的有218处,占比为50.58%,高峰期供水不稳定的有251处,占比为58.24%。如临澧县澧北水厂建于2010年,设计日供水能力1.03万吨,但目前该水厂高峰用水量已超过2万吨以上,产需矛盾十分突出。加之由于管网老化漏损、养护不到位等原因,目前部分山丘区群众用水经常面临水量、水压不足甚至断水的情况。

2、水质标准亟待提升。部分水厂水质与“健康饮用”的标准差距较大,水质达标率较低,尤其是大肠菌群、浑浊度等指标不合格。根据市疾控中心监测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我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合格率平均仅为 69.8%,临澧县、石门县合格率甚至低于35%。尤其是湖区取地下水为水源的水厂,其水中的铁、锰含量严重超标。加上湖区面源污染渗透严重、工艺处理简陋等原因,西湖管理区4座水厂的出水自2016年开始出现氨氮超标等问题持续至今。调查发现,湖区农村的一些群众由于担心水质问题,自愿购买桶装纯净水烧饭饮用,仅用自来水洗衣洗澡和冲厕之用。

3、运行管理亟待加强。一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全市农村水厂从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足10%,多数水厂从业人员未经过正规培训,有的人员还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就上岗。二是运营管理模式不优。目前全市有197家水厂属私人经营,由于经营主体混杂、人员素质较低、从业责任心不强,导致一些水厂规范管理难度很大。有部分水厂为降低运行成本,存在简化水处理工艺、不及时排污、不按标准投放消毒剂等问题。三是行业监管能力不强。市县乡三级责任监管部门力量薄弱,区县市供水站一般只有2~3人,乡镇和村级负责供水的专职人员基本没有落实,难以实行有效监管。四是水质检测不到位。县级水质检测平台由于缺人员、缺技术、缺经费(一般仅配备2~4人,汉寿县1人、石门县2人),目前只能保证2~3个月巡检一次,检测指标在15~35项之间,无法达到“每月巡检、检测42项指标”的硬性工作要求。部分水厂自检设备没有按规定运行和使用,没有实行每日自检,特别是私人经营的水厂自检设备大多形同虚设。从而造成各地检测标准不一、检测频次偏少、检测质量不高等诸多隐患存在。

4、保障机制亟待健全。调研发现,《常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中“农村安全饮水属于公益性事业,市县政府要在用地、用电、税收、贫困户用水等方面给予扶持”的规定,各地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如有的区县市将五保户、特困户水费补助转嫁给水厂承担;部分区县水厂维修养护资金、县级水质检测费用没有足额落实,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管网毁损严重,维护流于形式;全市农村水厂普遍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0.608元/度),没有按国家优惠政策享受农业排灌电价(0.484元/度),大部分水厂经营亏损严重,维持运转极其艰难。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法规支撑,农村供水监管部门对不良经营业主的违规行为和故意损毁农村供水管网、盗水窃物的违法行为,缺乏依法打击和处罚震慑的手段措施。

5、巩固提升亟待推进。由于地下水源水质不达标的主要原因,目前全市还有涉及200多万人的29个湖区水厂,急需进行由取地下水改为取地表水,并同时建设有规模的地表水厂及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尽管全市2019年编制了《常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万吨以上规模水厂规划》,计划通过采取关闭收购小水厂、新建改扩建大水厂的方式予以“一揽子”解决。但目前工作推进缓慢,市县责任划分不明,资金筹措、水厂并购等实质性工作并没有进展。如群众迫切期盼的覆盖6万人的澧县杨花桥水厂、30万人的“两西”区域大水厂工程建设,目前仍停留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选址阶段。鼎城和“两西”三地干部群众强烈要求加快市政府已确定新建集中供水厂与饮水管网项目建设的呼声非常迫切,而且鼎城区政府明确表示愿意出资2000万元,尽快启动民主阳城垸的“两西”大水厂建设。

三、几点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是广大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放心水,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局。为推进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现提出四点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指示的具体体现。各级人民政府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使命感,肩负起义不容辞的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市实际,统筹做好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内容上要重点涵盖饮水安全工程提质改造、设备淘汰、管护检测、人财物保障和价格形成机制、规模化区域化水厂建设等方面内容,既要确保规划同国家投资政策的有机对接,又要合理确定城乡一体化推进的目标任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监管机构设置、项目资金筹集、工程建设管理、矛盾协调等方面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常德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将建设和管理责任层层传递到乡镇、村组、水厂、农户。要强化水利、疾控、环保、财政等部门的监管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作为,认真抓好农村供水建设管理、水质监测、水源保护、资金统筹等相关工作,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坚持科学谋划,加快提质改造。要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经营管理专业化”的要求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市县两级政府除积极争取国省项目投资外,自身也要集中加大财政资金预算投入的力度,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质改造。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多渠道筹资,主动对接引进优秀的大水厂投资建设和管理经营企业与团队,在现有工程基础上,科学规划建设和改建一批“水质达标、水量充足、水压稳定、制度健全、运转正常、环境优美”的农村大水厂。要切实回应湖区农村群众的期盼,高质量推进13万人的临澧县天露泽大水厂一期新建工程、15万人的安乡县同兴水厂新建工程、18.5万人的汉寿县沅泉大水厂巩固提升工程等尽早完工受益。要尽快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分块调度力度,按照曹立军市长在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年度目标任务要求,确保今年年内启动覆盖6万人的澧县杨花桥水厂、12万人的临澧县澧北大水厂、30万人的民主阳城垸“两西”区域大水厂建设。

3、落实监管机制,抓好检测维护。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厂主体责任,健全水质检测、维修养护、安全监管制度,不断提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和群众满意率。要督促各级严格落实自来水厂日自检、县级水质检测机构月巡检、卫计部门季抽检的三级水质检测制度,对水质不合格的严格督促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严厉处罚。要加强县级专业维修养护队伍建设,通过采取水厂提取、财政补助的方式,科学确定标准,足额落实并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有人管、有钱修。要定期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安全常识普及和宣传。要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的监督力度,提高公开监督的实效性,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完善政策保障,加大法律支持。要突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公益性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运营收费、税收、办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科学调整农村供水用电价格,适当降低水厂运行成本,切实保障农村大小水厂能够正常运转。市水利局要将“农村供水电价调整按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标准收取”的基层意见整理成为我市省人大代表的重点建议案,由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集体提交给省直相关部门办理解决。要总结探索“以水养水”的成功典型模式,全面推行两部制水价。要全面落实好五保户、特困户用水由县级财政买单的优惠政策,确保农村特殊群体的饮水安全。要尽早启动《常德市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今年开展先期调研,争取列入明年立法计划,从而让我市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尽快步入法制化轨道,确保全市人民都能长期喝上“放心水”“健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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