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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议案办理工作会议今日召开

发布时间:2010-05-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5月7日讯(记者 薛野)今天上午,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101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万发参加会议。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议案》列为今年的1号议案,这体现了全市人民对这项民生问题的关注,也体现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为民代言、替民办事落实在了具体行动上。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落实到位。

  市政府副市长徐万发在会上表明了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办理议案的态度,并且明确了办理此项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办理落实lt;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议案gt;的工作责任目标》要求,结合我市目前五保供养工作的实际情况,要在6月中旬之前出台《常德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细则》,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今年我市乡镇敬老院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要达到2400元/人.年,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要达到1200元/人.年。同时,要解决好五保对象就医问题、落实丧葬费用,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徐万发副市长在会上指出,会后要全面启动此项工作,10月中旬以前,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10月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工作情况,接受审议。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要全方位、多层次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在会上指出,从去年的“住有所居”到今年的“老有所养”,市人大常委会一号议案延续了对民生问题的重点关注。议案办理工作要坚持正确认识、正确把握、正确执行。首先,要客观地认识一号议案的问题。提出议案的原因不是因为不满意政府工作,要在肯定市政府及各区县(市)工作的前提下,开展议案办理工作。其次,要发展地认识。要在肯定工作的前提下,发现自身不足,立足长远、解决民困、满足民意。再次,要有重点地认识。开展工作时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要正确把握标准问题。乡镇敬老院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是最低标准,不能再减。敬老院的建设、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明年一定要落实到位,这是必要标准,不能再变。各区县(市)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条件,提高标准,这是幸福标准,不设限。在执行上,各级政府要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人大依法负责,搞好此项工作的监督落实。

  会上,市民政局、卫生局、法制办等相关单位及各区县(市)政府相关负责人都表示会认真领会今天会议的精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在会上讲话

徐万发副市长在会上讲话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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