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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人大坚持跟踪监督 法院便民下村庭审

发布时间:2022-02-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2月26日上午,笔者在地处偏僻的湖南省汉寿县军山铺镇杏花村刘家湾组采访,村民刘富生、刘顶兴激动地说:“最近,县镇人大跟踪监督,县法院到村里公开庭审,一起久拖未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终于化解,俺村民受到一次生动的现场普法教育课。”

事情是这样的,2021年11月22日,军山铺镇杏花村原告李某无证驾驶的无牌证三轮载货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因事发后两人并没有及时报警,事故现场被破坏,交警部门无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李某与刘某因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故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因当时案件较多,未能及时接受审理。当事方上告县镇人大信访部门,要求人大监督督促法院尽快审理。

县、镇人大接到群众上访后,同时考虑到该案件的典型性,以及该类型案件在农村的普遍性,事关民生安全大事,便决定跟踪监督督促县法院处理,督促承办方县法院组织法官开展一次下乡组面对面巡回庭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县法院及蒋家嘴法庭认真听取县、镇人大意见与建议,自觉接受县、镇人大法律监督,决定在事发当地村公开庭审。

今年5月21日上午,在开庭前,法庭工作人员给在场群众一一分发普法宣传资料,承包法官给大家讲述了案件的基本案情,并告知庭审纪律。

10多名县、镇人大代表现场监督和部分选民群众代表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引导原、被告双方围绕证据、争议焦点进行质证、辩论,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庭审后,承办法官给在场群众讲解类似案例以及法律法规知识,并告知大家解决纠纷的途径。

这次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法官巡回法庭活动,不仅让村民了解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对于农村无证、无牌驾驶的行为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也给广大村民群众提供了一次近距离接触法庭审判的机会,增加了村民对人大和法庭执法工作的了解,达到了地方人大强化法律监督,执法部门认真执法便民利民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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