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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2-01-1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

实践与思考

刘 丹    任有为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以投票方式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的制度。近年来,津市市人大全面推进该项制度,有实践,有收获,也有思考,一并列出,以供探讨。


津市的实践

津市市于2019年7月正式启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经过两年探索,制度实施有序、落地有声。

科学谋划,同心凝共识。坚持党委领导。市委专题研究票决制工作,统一思想,以上率下,在市、镇同步推进,研究出台《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意见(试行)》,明确基本原则、操作办法、工作要求,为全市推进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明确人大主导。人大常委会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票决制工作办法、民生实事项目表决办法、年度工作方案和监督方案,细化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六个环节内容,以此引导代表参与、推动政府落实、强化人大监督,确保了票决制工作有序开展。落实政府主责。政府是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初选阶段,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综合各方意见,确定初选项目;项目确定后,进行任务分解,调配资源和力量,确保项目完成。部门是民生实事项目的具体承办者,项目初选阶段,进行前期论证,拿出项目预算;项目确定后,承担实施责任,具体组织实施。

突出民意,精心选项目。广泛征集项目。张贴公告、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发放问卷、电话信函、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齐上阵,面向社会大众、“两代表一委员”、企事业单位、镇(街)村(居)、专家学者等,广泛征求意见;保证充足的征集时限,从公告到汇总,用近2个月收集项目线索,结合实际甄别筛选,形成了民生实事项目“大菜单”。精挑细选项目。按照“群众急需、普遍受益、量力而行”的原则和“当年可以完成”的要求,采取政府常务会初审、市委常委会审定、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方会审”的方式,在“大菜单”中选菜,选出有一定可行性、必要性和普惠性的候选项目,确保项目可实施、成果可检验。民主票决项目。代表大会期间,候选项目按照“政府说明、代表酝酿、分团审议、主席团原则通过”的程序,提交大会表决。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定民生项目,结果当场公布。民生实事由“政府自己定、自己办”转变为“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为民作主”变为“由民作主”。

汇聚力量,用心促效果。政府“推”。政府常务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市长抓总调度,分管副市长条块调度,专人协调督查,做到一个项目一名副市长、一个实施主体、一份工作计划、一张进度清单“四个到位”,项目实施情况月通报、季点评、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确保项目推进有力有序。人大“督”。人大常委会把准“监督者”的角色定位,对民生实事项目实行全程监督、跟踪问效。建立了一个项目一名常委会领导带队督、一个专门委员会对口督、一次集中视察督的 “三个一”监督模式,加强与项目牵头单位的沟通督办,实施进度通过微信群每月通报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对进展滞后的项目,进行重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落地生根。代表“评”。民生实事项目办得怎么样,一律交由代表评价。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专业人员评、专门委员会委员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评;镇级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小组评、主席团评、镇人大代表投票评,通过多方评议、多轮评估,科学、公正评价实施效果。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党委,在代表大会上通报,在媒体上公示。

收获的成果

总结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津市的实践,我们收获了成果、得到了启示。

实施票决制,开拓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实践。把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转化为生动实践,做到了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困,实施过程让人民参与、让人民作主、让人民受益,老百姓高度认可。

实施票决制,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新需求。通过实施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津市3处黑臭水体得到治理、1所小学完成扩建、1个老旧小区换了新颜,大溪河水生态拦截工程、城市电动车整治等均得到群众点赞。毛里湖镇主干道提质改造,群众自发监督;新洲镇修缮万寿宫,老百姓添砖加瓦;药山镇堰塘清淤扩容,村民出工出力,彰显了票决制的生命力,贴近了群众的需求,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实施票决制,激发了人大代表的新动力。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票决制实施,一人一票选项目,主动当“调研员” “宣传员”“监督员”,选出的每个项目、办成的每件实事都凝聚了他们的智慧和汗水,代表们自信、自豪,“我要履职”的热情高涨。

实施票决制,推动了人大工作的新发展。实施票决制,代表票选项目、人大全程监督、票决检验成效,使人大决定重大事项落在实处,让人大监督长出了“牙齿”,给人大代表搭建了履职新平台、增添了履职新内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有了更广阔的空间。


完善的路径

虽然收获颇多,但也有可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应成为进一步探索实践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着力点。

项目范畴应更明确。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把握,一是项目资金来源。纳入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一般以本级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若地方财力紧张,可以适度把上级规定项目纳入票决范围,借助人大监督力量推动落地,但以上级财政资金投入为主或以社会资本投入为主的项目,还是不宜列入候选项目。二是项目的普惠度。纳入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应尽量贴近民生需求,以民生类公共事业建设项目为主,综合考虑项目的覆盖范围,最大限度让群众得实惠。三是实施时间期限。纳入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原则上是当年可以完成的,若跨年度的项目入选,要明确年度阶段性目标,使项目进展可监督、结果可评议、成果可检验。

候选项目选择应更科学。拓宽征集途径。除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发布公告外,可以多组织专门调研、座谈活动,重视从代表建议、民生热线和代表走访接待选民中发现民生需求和线索,将普惠性的、群众期待度高的实事列入候选范畴。统筹考虑选项目。政府对征集到的项目汇总整理过程中,应多方面征求意见,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还应兼顾城市、农村地区代表和群众不同的利益需求,充分考虑项目的区域平衡性和代表性,从而形成候选项目建议方案。注重量力而行。不贪大求全,不以投资额度作为入选项目的主要依据,不简单追求数量的越大越好。要根据本地财政能力、实施的紧迫性来通盘考虑民生实事项目及数量,实事求是地为民办实事。

人大代表审议应更充分。代表投票选民生实事项目,既要重票决,也要重审议,以保证选准选好项目。因此,候选项目的总体概况以及工程可行性报告应提前发放至每位代表手中,让代表了解项目情况。会议期间安排专门时间,组织代表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进行审议和讨论,确保代表的意见和主张得以充分表达。审议过程中,如有必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对民事实事项目进行具体说明、及时答疑解惑、记录反馈代表建议,让代表在审议过程中形成共识,促使票决结果更加科学、更符合实际、更贴近民意。

跟踪监督应更有力。票决产生的民生实事项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人大常委会要合理使用听取专项报告、视察调研、明查暗访、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社会效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把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和评价纳入人大常规议程,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同时,还要健全问责机制,对于推进困难、执行不力的项目,要求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对于整改结果不理想的,视情况开展询问、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切实维护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权威。

(作者单位:津市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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