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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人大: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1126日,津市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五年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第一次会议就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凸显了津市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高度重视。

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责。五年来,津市人大常委会配齐专业人员、适时听取专项报告,紧扣报备、审查、纠错三个环节,创新方式方法,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共接收政府符合备案要求的规范性文件65件,收到有关机关、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2条,提出审查意见建议50余条,发出审查建议书13份,出具审查意见书4份,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促进了法治津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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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现场

审议中,委员们对五年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市人大常委会形成的操作性强、针对性强、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以及巧借外力、“提前介入+事后监督”的工作方法予以了高度评价。同时,针对当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还存在的报备不够规范、部门文件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要求,津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配强工作人员;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管理,提高发文质量;落实备案审查要求,依程序及时处理审查意见建议;强化审查能力建设,以适应当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大跨步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王晓雪

编辑:倪落兴

审核:黄雅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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